據泰國《世界日報》11月6日消息,泰國國會昨天(5日)召開上、下兩院聯席會議,就泰國政府與大湄公河次區域(GMS)成員國簽署成立購電協調中心諒解備忘錄議案進行審議,本次會議由國會副議長尼空主持。會議最后以472票贊同、13票反對通過該議案。該備忘錄將在本月內簽署,而成立購電協調中心將促使和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的電力系統獲得更平衡及高效地發展。
能源部長蓬薩在會議中就該備忘錄進行說明指出,大湄公河次區域成員國簽署該備忘錄后,可以通過共同成立的購電協調中心實現相互間購電合作平等,在各成員國之間建立電力傳輸網絡,促使大湄公河次區域電力系統獲得平衡高效的長遠發展,這也是為了各成員國民眾的利益。
蓬薩指出,對于泰國來說,將為國家保育能源和推動能源安全帶來較大益處,泰國也可以制定相關計劃,在大湄公河次區域內投資和開發各能源點。
該議案獲得了國會多數民代的支持,因為泰國的能源現狀還無法自行生產足夠的電力,必須依靠從鄰國購買保障用電需求,而泰國自產電力的成本也相對較高。會議還建議政府加強發展國內電力生產廠商,避免因發生緊急事故無法從國外購電而出現電荒問題,同時還可以大力發展太陽能發電,因為太陽能充足是泰國的優勢,應該充分利用這一優勢減少對購電的依賴。此外,還應該逐漸減少利用煤炭發電,因為這會給自然環境和民眾健康帶來影響。
能源部長蓬薩在會議中就該備忘錄進行說明指出,大湄公河次區域成員國簽署該備忘錄后,可以通過共同成立的購電協調中心實現相互間購電合作平等,在各成員國之間建立電力傳輸網絡,促使大湄公河次區域電力系統獲得平衡高效的長遠發展,這也是為了各成員國民眾的利益。
蓬薩指出,對于泰國來說,將為國家保育能源和推動能源安全帶來較大益處,泰國也可以制定相關計劃,在大湄公河次區域內投資和開發各能源點。
該議案獲得了國會多數民代的支持,因為泰國的能源現狀還無法自行生產足夠的電力,必須依靠從鄰國購買保障用電需求,而泰國自產電力的成本也相對較高。會議還建議政府加強發展國內電力生產廠商,避免因發生緊急事故無法從國外購電而出現電荒問題,同時還可以大力發展太陽能發電,因為太陽能充足是泰國的優勢,應該充分利用這一優勢減少對購電的依賴。此外,還應該逐漸減少利用煤炭發電,因為這會給自然環境和民眾健康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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