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西省呂梁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項目建設確保按期并網的通知》。
通知指出,吸取2026年度新能源項目推進經驗教訓,進一步提前謀劃2027年度新能源項目建設工作,確保項目按期建成并網。
根據公示,呂梁市新能源項目、呂梁市大型風光基地項目規模總計700.03萬千瓦,其中風電437.2萬千瓦,光伏262.83萬千瓦。
呂梁市新能源項目表:新能源項目共計275.03萬千瓦。其中,風電217.2萬千瓦,光伏57.83萬千瓦。
項目進度上,未核準項目規模192.2萬千瓦,已備案未開工項目47萬千瓦,已核準未開工項目20萬千瓦,未備案項目15.83萬千瓦。



呂梁市大型風光基地項目:新能源項目共計425萬千瓦。其中,風電220萬千瓦,光伏205萬千瓦。
從批復文件看,2026年第一批省級大基地規模150萬千瓦,2026年第二批省級大基地規模225萬千瓦。

通知還指出,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時作出的建設承諾和省市有關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期建成并網。
(一)2023年及以前納入建設計劃的新能源項目,2027年6月底前實現全容量并網。
(二)其余新能源項目2027年12月底前實現全容量并網。
(三)列入省級大型風光基地建設計劃的項目,2027年12月底前全部開工前手續辦理完成并實現首并網。
對推進緩慢、長期無實質性進展的項目,要及時研判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快推進,確保2027年新能源并網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各縣(市、區)政府要對轄區內新能源項目(項目名單見附件)進行全面梳理,對照項目申報承諾、建設進度和并網計劃逐一開展核查評估。對投資意愿不強、建設推進緩慢、長期未形成實質性進展以及確無實施條件的項目,要科學研判、認真甄別,督促企業主動提出項目廢止申請,或酌情提出廢止意見;對經研判無法滿足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并網時限要求的項目,要及時提出擬廢止意見。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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