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沈陽市風光制氫融合生物質綠色醇油示范項目一期10萬噸綠色甲醇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

圖:項目招標公告
根據招標公告,沈陽市風光制氫融合生物質綠色醇油示范項目一期10萬噸綠色甲醇項目EPC總承包工程位于遼寧省沈陽市境內,其中新能源電源廠址位于沈陽市康平縣,場址距康平縣中心約12km,位于康平縣城東南部,交通便利,緊鄰沈康高速(S2)出口,G203國道穿境而過。生物質預處理工廠推薦廠址位于康平縣兩家子鄉原糧庫位置,距離生物化工園區直線距離約10km。甲醇化工廠址位于位于沈陽市康平縣。
建設規模:本項目一期工程建設100MW集中式風電+50MW/100MWh電化學儲能+10萬噸/年綠色甲醇+36萬噸/年生物質預處理以及相關配套設施。
本項目針對性的利用康平縣及周圍豐富的新能源和農業秸稈進行綠色零碳開發利用,項目產出物為綠氫、生物質成型燃料和綠色甲醇。
招標編號:ZDZB-GC-26YC-SCGLB-2026-001
一、招標條件
沈陽市風光制氫融合生物質綠色醇油示范項目一期10萬噸綠色甲醇項目(以下簡稱“康平項目”或“本項目”)已通過核準,項目建設單位為中能建博創綠色燃料(沈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本項目投資控股方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加貸款。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遼寧省沈陽市境內,其中新能源電源廠址位于沈陽市康平縣,場址距康平縣中心約12km,位于康平縣城東南部,交通便利,緊鄰沈康高速(S2)出口,G203國道穿境而過。生物質預處理工廠推薦廠址位于康平縣兩家子鄉原糧庫位置,距離生物化工園區直線距離約10km。甲醇化工廠址位于位于沈陽市康平縣。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一期工程建設100MW集中式風電+50MW/100MWh電化學儲能+10萬噸/年綠色甲醇+36萬噸/年生物質預處理以及相關配套設施。
本項目針對性的利用康平縣及周圍豐富的新能源和農業秸稈進行綠色零碳開發利用,項目產出物為綠氫、生物質成型燃料和綠色甲醇。主要建設內容為:
1)生物質預處理工廠部分:建設1個工廠,產能均為36萬噸/年生物質白顆粒產品;
2)綠色甲醇化工部分:合成甲醇規模為10萬噸/年,其中包括3×1000Nm3/h電解槽制氫,有效容積60000Nm3儲氫罐,2臺600噸/天加壓流化床氣化裝置,以及10萬噸/年合成甲醇裝置;
3)風力發電部分:風電場的總裝機規模為100MW,風電場安裝10臺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力發電機組,風機葉輪直徑為230m,輪轂高度為160m,經2回66kV架空線路接入綠色甲醇部分的66kV降壓變電站;
4)以及相應的公輔裝置。
2.1.3計劃工期: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6年5月(暫定,以監理人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
風力發電:首次并網發電日期:開工令后14個月完成(開工首要條件為征租地基本完成至80%)。
全部并網發電日期:開工令后16個月完成。
240小時試運行完成并移交生產日期:全容量并網后17個月移交生產。
生物質預處理工廠土建結構完成日期:開工令后12個月完成。
生物質預處理工廠設備安裝完成日期:開工令后14個月完成。
生物質預處理工廠投產日期:開工令后17個月完成。
化工區土建基礎出±0.000m完成日期:2026年10月31日。
化工區土建全部完成日期:2027年5月30日。
化工區設備安裝全部完成日期:2027年8月28日。
化工區中交日期:2028年2月10日。
化工區聯動試車日期:2028年2月10日。
化工區甲醇投料試車完成日期:2028年3月10日。
移交生產驗收日期:2028年4月10日。
未經發包人批準,合同工期不得調整。
2.2 招標范圍
投標人應以風電氫醇一體化模式為招標人提供本項目完整的勘察、設計、采購、監造檢測、施工(建筑、安裝)、試驗、調試試運行、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竣工驗收及質保等工程總承包全部工作,工程應達到招標人及其上級單位對項目的整體要求,在技術上應具有領先性、創新性和先進性,在實施上應具有經濟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充分借鑒全球同類項目成功經驗,保證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達到投建營一體化預期效果,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相關要求,滿足國際綠色認證的要求。工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100MW風電場(包括制氫);
2)變電站及儲能;
3)送出工程及聯絡線;
4)10萬噸級合成甲醇;
5)36萬噸/年生物質預處理站;
6)為實現項目整體功能所需的其它所有配套設施;
7)創優目標:創國家優質工程獎,爭創國家優質工程金獎。
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前期相關工作,開工前相關工作(包括征租地及相關協調工作、開工手續辦理、賠償遷移、五通一平、投保工程保險等)、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工程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運輸及保管,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竣工后移交等)、施工、調試、質監、并網、驗收、試驗、試運行、生產準備、質保消缺和售后服務等一攬子工作,并配合發包人開展整個項目的建設協調工作。招標范圍如下:
(1)項目前期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除發包人另行委托外的項目前期所需的專項報告及相應的批復;承包人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編制項目所需的專項報告,并完成審查或評審、備案、批文取得及相關協調工作(含紅線變動后的專題變更)。
(2)工程開工前相關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風電場、儲能站、生物質處理工廠、甲醇合成化工區、集電線路、升/降壓站、道路、送出線路等項目用地所涉及的地畝測量、征林、征地、租地、補償以及環評、能評、安全預評價和接入系統審查等工作以及相關協調工作;
2)負責項目范圍內地上附著物遷移、清除,地下管線及地上線塔等基礎設施遷移、保護等工作以及相關協調工作;
3)負責修建范圍內道路、橋梁及其他基礎設施、辦理必要的手續,以及相關協調工作;
4)負責修建、加固、拓寬施工臨時用電、用水、通信線路設施,辦理正式用電、用水、通信報裝手續以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5)負責用地預審、用林報批、招拍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等手續辦理工作;
6)負責辦理投保工程一切險、人身意外傷害險;
7)負責項目用地紅線調整工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對接相關主管部門開展項目備案、用地變更、獲得各級主管部門支持意見、工作協調等全部工作,確保項目合法合規開展建設。
8)送出線路相關工作:送出線路塔基征租地工作及費用支付(含臨時租地及青苗賠償費,附著物補償等);對側改造;架空輸電線路鉆跨越其他管線、接入對側變電站期間,需補償相關方損失費用引起的協議簽訂、費用支付等工作,負責桿塔租賃或建設分攤協議簽訂、費用支付等工作,以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9)負責項目開工儀式的組織、協調工作及相應的費用。
10)辦理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設備、安全附件等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和安裝告知、使用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3)勘察設計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風電場場區微觀選址、儲能站、生物質處理工廠、甲醇合成化工區的工程地質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及樁基試樁工作)及地形圖測繪,生物質處理工廠區的水資源調查工作,設計(初步設計和審查、初設概算、施工圖設計、技術規范書、工代服務、竣工圖編制、概(預)算編制,施工圖會審及交底、施工圖審查及相關協調工作,以及配套設施的勘察設計)。
本項目HAZOP分析、LOPA分析、SIL驗算等工藝安全分析工作,全部由EPC總承包商統一負責并出具相關設計成果。承包人應對本工程風機塔筒設計圖紙進行設計評審,風機塔筒供應商須待承包人設計評審通過后方可制造實施。承包人應組織建設過程中相關評審、與相關方協調等會議的會務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4)采購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范圍內的所有設備材料(包含實驗室儀器等)的采購(除暫估價設備外)、供貨、監造、催交、運輸(含大件運輸道路及加固工作)、保險、接車、設備卸車、組織協調物資倉儲保管(含甲供材)、二次倒運、竣工后清點移交等,其中設備保管應由獨立團隊單獨完成。
(5)施工調試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為達到風電場、生物質處理工廠及為滿足甲醇生產容量等性能保證指標的項目范圍內全部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樁基檢測,過程檢測(含沉降觀測、白蟻防治等),全部設備的安裝及所有涉及到的各個部分的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聯合調試及啟動試運、并網調試、特殊試驗、機組試運行及性能試驗(化工部分承包人配合)等。
(6)建立智慧工地系統,包括且不限于:建立現場視頻管理系統,全覆蓋視頻監控+智能行為分析,實現危險區域闖入預警、未佩戴安全帽識別;現場人員、車輛管理系統:主要包括人員基本信息管理、人員及施工單位入場管理、考勤管理等;利用視頻監控技術,在各建筑工地出入口門禁處裝備圖像抓拍識別設備管理車輛進出并記錄合法車輛進出記錄明細和圖片,記錄渣土車出場覆蓋記錄,記錄材料車輛進出裝載情況,預防黑車出入導致的車輛事故。
(7)并網涉網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提交并網申請、協調提報月度投產計劃、要求的各類涉網檢測試驗、并網業務辦理(不限于申請場站命名、簽訂購售電合同、簽訂計量服務協議、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簽訂高壓供用電合同、保護定值計算及錄入、調控云平臺建模、現貨系統建模、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等工作)、并網通知書取得、并網啟動申請、并網驗收及消缺、并網會簽確認、啟委會組織策劃等,直至電站并網,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還包括項目竣工驗收前,電網新發布的要求等,催促接網配套工程建設進度以及上述所有工作過程中的協調溝通。
(8)項目驗收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工程啟動、工程試運和移交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消防(含消防驗收)、防雷檢測、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工程檔案、工程竣工結算、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質監、安全竣工驗收、檔案驗收、職業衛生三同時等專項驗收以及驗收過程的協調、手續辦理以及相關單位、部門要求恢復工程涉及的復耕、復墾、復林、復綠等工作。
承包人完成生物質預處理廠及化工區所有裝置安全設施、環保設施、節能設施、消防設施、職業健康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等工作。
(9)按照GB/T51296-2018《石油化工工程數字化交付標準》及發包人要求完成EPC承包單位應完成的數字化交付。項目數字化交付的成品,必須滿足后續項目數字化運營平臺的數據接入要求。
(10)本工程信息管理必須按照工程管理軟件系統進行運行,承包方應配置滿足發包方信息管理所需的設備、軟件和人員,并按管理要求按時上報信息資料。同時滿足發包方圖紙查看、文檔存儲、文檔查看、保密權限等要求,項目結束后服務器、軟件等歸發包方所有。
(11)試運行及生產準備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牽頭負責風電電站、儲能站、生物質處理工廠、甲醇合成化工區生產人員培訓及提前進場、項目范圍內的標識牌制作及安裝、備品備件購置、移交生產驗收之前的運維工作、整套設備帶負荷聯合試運轉期間的人力、動力、材料和機械的投入、商業運行前的并網涉網相關工作等。
(12)聯合調試及投料試車期間所需的燃料、水、電、潤滑油脂、備品備件、生產原料、添加劑、催化劑及相關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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