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調頻輔助服務是指并網主體通過自動功率控制技術,包括自動發電控制(AGC)、自動功率控制(APC)等。
以分布式儲能單一類資源聚合的混合型虛擬電廠滿足相關要求的,按照獨立儲能要求參與調頻市場。
現貨市場運行期間,申報參與調頻市場的獨立儲能不再參與現貨市場出清,日前充放電計劃為零。
獨立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總中標調頻容量不超過該時段調頻容量需求值×G2。
調頻里程報價上下限范圍0-15元/兆瓦,當實時現貨市場正式出清時新能源由于報價導致未完全消納,未完全消納的新能源場站應嚴格執行電力調度機構主站AGC指令,限制發電出力。
綜合調頻性能系數最大值暫定為2。與此同時,引入了時段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t和歷史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p兩個概念。當排序價格相同時,歷史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p大的優先中標,兩者都相同時,則標準調頻容量大的優先中標。
歷史綜合調頻性能系數準入值分季節定義,其中4月-10月為0.7,11月至次年3月為0.6。
若實際時段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t , 低于合格標準閾值0.5,取消該時段內調頻里程補償收益。
調頻市場月度總里程補償費用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按月度上網電量及用電量比例進行分攤。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5〕394號)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組織編制了《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包括《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和《吉林省電力市場注冊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實施細則》、《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計量管理實施細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是2026年3月17日至4月18日,相關意見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
電子郵箱:jlsnyjdlc@126.com
附件:《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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